抚州检测分院介绍

发表时间:2021-01-07    出处: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编辑:jxgj408   阅读:4705次

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抚州检测分院(以下简称抚州检测分院)前身为抚州地区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成立于198410月。20015月由原抚州市劳动局划转抚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68月经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由抚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与抚州市劳动卫生安全检测站合并,组建抚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200610月更名为抚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201410月调整为省质监局管理,由江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代管,20156月由江西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代管,20211月,正式更名为总院特检院抚州检测分院。

抚州检测分院内设检验一部、检验二部、检验三部、检验四部、综合办公室(下设办公室、总师办、财务室、安全阀校验室)等五个部室,现有工作人员41名,其中技术人员33名,持检验员以上资格证29名;硕士学历3名,本科学历30名,大专学历6名,专业涵盖锅炉、化机、无损检测、焊接、材料、机械等;高级工程师4名,工程师13名,检验师20多人项,Ⅲ级无损检测资格证2人项。各类固定资产782.8万元,办公场所面积1700平方米,检验检测用仪器设备共计120台件。

抚州检测分院在总院、总院特检院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抚州市辖区范围内的授权项目的检验,主要有:1、定期检验:GD4RD3RD4DD3FD2(不含在线校验)、TD1(不含防爆型)、QD1(限桥式(不含防爆型)、门式起重机)、QD2(限塔式起重机)、QD3(限流动式起重机)、QD5(限施工升降机)。2、监督检验:GJ4RJ4DJ3TJ1(不含防爆型)、QJ1(限桥式(不含防爆型)、门式起重机)、QJ2(限塔式起重机)、QJ3(限流动式起重机)、QJ5(限施工升降机)。

工作中,抚州检测分院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方针,严格执行《质量管理手册》,确保检验工作质量,为抚州市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抚州市的经济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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